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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-畢業生領取畢業證書相關事宜
公告-畢業生領取畢業證書相關事宜
1.副學士學位證書於6月25日(六)畢業典禮結束後,由導師帶領全班至藝文中心向註冊組統一領取後轉發給畢業生,屆時請同學再提醒導師。
2.畢業生須完成離校手續及完成畢業核心能力問卷,並繳回畢業學士服及學生證給導師後,始可向導師領取副學士學位證書,附件為未完成離校手續名單及未完成畢業核心能力問卷名單,請同學依未完成之單位及項目,若6月25日中午前未完成,同學需個人跑離校手續方可領取畢業證書,提醒同學儘速辦理。
3.如因重補修或搶修後可畢業者,需另自行完成個人離校手續,並繳回學生證後,方可領取證書。
4.若畢業典禮當日未向導師領取者,可於學校上班時間攜帶學生證到教務處註冊組領取。
5.申請歷年成績單者,請至行政大樓二樓投幣機繳費後(每份10元),自動列印。(請直接申請成績單正本,正影本的費用相同)
6.申請副學士學位證書(即副本用印)者,請自行影印副學士學位證書,再至行政大樓二樓投幣機繳費後,至註冊組辦理用印。
7.重補修1042學期課程證書領取日為7月14日(四)開始領取,其餘請詳如附件。
8.暑假學校上時間為每週一至週四 上午9:00~下午4:00,請同學避開非上班日到校跑離校手續及領取畢業證書。
畢業證書領取注意事項.pdf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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