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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3學年度第1學期教學觀摩通知

主旨:103學年度第1學期教學觀摩通知
說明:
一、依據本校教學觀摩實施要點第七條規定「校長、副校長、教務主任、教師發展中心主任、各科(中心)主任,得視需要,進入課堂內進行教學觀摩,惟不得干擾教師教學活動之進行」辦理。
二、校長、副校長、教務主任、教師發展中心主任及各科(中心)主任將於第五週前隨機進入課堂內進行教學觀摩, 請全校教師協助配合。

敬祝
教安
教師發展中心 敬啟10309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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