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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重要通知】公告本校微學分課程1122學期認證程序等相關事宜(教務處註冊組)
公告人電話 :312 公告日期 :2024/05/14 ~ 2024/11/14 公告本校微學分課程1122學期認證程序等相關事宜 一、有關微學分課程1122學期認證程序,依本校「微學分課程實施要點」辦理,說明如下: (一)1122學期申請時間 (以下日期為送達教務處之期限): 1.應屆畢業班可如期畢業者 :即日起至113年5月29日止 (1)於本學期畢業典禮 (6月15日) 可如期畢業者,請務必於本階段提出申請 (因畢業資格審查後身份異動為畢業生時,此課程將無法再登錄於歷年成績單)。 (2)可如期畢業者,若未於本階段提出申請,視同放棄。 2.非應屆畢業生或無法如期畢業者 :即日起至113年6月21日止 (1)逾期者可另依1131學期公告時間再提出申請。 (2)身份已異動為畢業生者,無法提出申請。 (二)申請表單:由申請者填寫「微學分課程學分認證申請表」。 (三)學生申請程序: 1. 向所屬系科查詢微學分課程考核結果。 2. 於「通過」課程累計滿1學分以上後(以整數學分計),填寫「微學分課程學分認證申請表」。 3. 學生持申請表向各「開課單位」辦理認證審查。 4. 學生持申請表於截止日前向教務處提出採認申請,採認完成後將於歷年成績單顯示課程名稱(微學分)與學分數。 二、其他說明: (一)微學分課程考核方式採「通過」或「不通過」。 (二)微學分課程以每 2 小時核計為 0.1 學分;「通過」課程累計滿1學分以上(以整數學分計入),始可向開課單位提出認證。 (三)微學分課程採認累計以4學分為上限;得採計為畢業選修學分;不計入學期成績平均計算。 三、附件資料: 附件1_本校「微學分課程實施要點」 附件2_微學分課程學分認證申請表 教務處註冊組 1130514 附件 : 附件1_學分課程實施要點 (下載) 附件2_微學分課程學分認證申請表 (下載) 瀏覽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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